





云南网讯(记者 段晓瑞)记者从云南省税务局获悉,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10月起施行,至11月首个征期结束,我省个税申报缴纳工作运行平稳,工资薪金个人所得政策性减税4.7亿元,减税幅度达41.6%,63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,改革红利初步释放。
据悉,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,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“起征点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,工薪阶层成为受益最大、降负最明显的群体。从税收征收数据看,10月我省工资薪金所得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,减税幅度均超过50%,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7%。“以月工资收入1万元为例,扣除‘三险一金’后,税改前需缴纳个税325元,税改后仅需缴纳个税84元,减税幅度达到74.15%。”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我省各行业企业也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减税红包,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负普遍下降。作为全省最大的民营钢铁制造企业,楚雄德胜钢铁公司新政后有八成以上的员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,10月代扣代缴金额环比减少36.5%,为纳税人减税4万余元。“企业员工个税减少,工资增加,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积极性,也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。”公司财务总监赵子康说。
为使全省纳税人能及时、充分享受到减税红利,税务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培训和辅导,并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政策短信提醒;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建立专人带班值班、专台咨询服务、专区叫号排号、专窗个税申报、二维码政策专牌等“五专”工作机制,实行个税业务优先办理;进一步加大税收信息化建设力度,持续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云南的上线准备,为纳税人提供高效、便捷的办税服务体验。